药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广卫职院发〔2021〕48 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药学院奖助学评定工作小组审核,药学院2025-2026学年度秋季初审认定第一批109名困难学生。现公示药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一批初审结果(详见附件),最终结果以学校审批为准。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12时00分-2025年10月13日12时00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药学院奖助学工作负责人联系。
联系人:黄健荣老师
电话:020-86201900(分机8121)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药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终审: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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