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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办法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生操行评定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1 17:58:43 浏览次数: 【字体:
实习生操行评定,主要从政治思想,医德修养、学习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尊师重教、团结互助和完成任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定。评定内容分三大方面共六条要求:
一、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和医德医风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形势教育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医德,对患者一视同仁,热情为病人服务。能够婉言谢绝患者及家属馈赠的钱物。
二、学习与工作态度
(一)虚心向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学习,尊师重教,服从安排,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各项医疗任务或其他工作任务。刻苦求学,主动参加额外医护活动或其他实习内容相关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种医护技术操作规范,认真履行实习生职责。
三、组织纪律
(一)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工作时间制度,且要求实习生每天上午提前半小时上班,晚上坚持到病房工作和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
(二)严格遵守医院和实习单位生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宿舍值日制度,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四、实习生操行评定四级标准:
1.优秀:全面达到上述六条要求,表现突出,得到科室医护人员或实习单位工作人员的好评者。
2.良好:较好地达到上述要求,或有其中一条尚未完全做好,经老师教育后立即改正者。
3.及格:基本达到上述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老师批评教育后有改正表现者。
(1)无故旷班半天以下。
(2)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及以下。
(3)工作态度不太积极,作风较懒散,上班或值班不够积极抢救患者。
(4)对自己分管患者的病情不了解,不能熟练汇报病情。
(5)与医务人员或患者争吵或接到有效投诉一次。
(6)发生医疗差错或其他工作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7)受学院纪律处分警告一次。
4.不及格:实习期间未能达到上述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无故旷实习五天(含五天)以上。
(2)向患者及其家属索取钱物。
(3)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药品或辅助检查,造成不良影响。
(4)与医务人员或患者争吵或接到有效投诉二次。
(5)威吓、辱骂或殴打医务工作人员。
(6)侮辱女患者,与患者或家属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
(7)违反操作规程,不负责任造成医疗事故或严重影响者。
(8)盗窃或破坏公共财物等不良行为。
(9)违法违纪或受学院纪律处分严重警告(包括严重警告)以上。
五、评定流程:每结束一个实习点的实习内容后,由各系会同实习单位根据日常记录综合评定,并在实习生转点前公布,记录在案。
六、非医疗机构实习的学生参照此评定办法。
七、本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面向全体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试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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