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生管理>评优评先办法>详细内容

评优评先办法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镇泰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9 23:52:33 浏览次数: 【字体:

“镇泰奖助学金”是镇泰集团为支持广州市的医学教育事业、弘扬祖国传统医学特色,在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为保证我院“镇泰奖助学金”评选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镇泰集团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金额

1.“镇泰奖学金”,每生3000元;

2.“镇泰助学金”,每生1000元。

二、评选对象

(一)“镇泰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全日制专科在校二年级的品学兼优学生。

(二)“镇泰助学金”的评选对象:全日制专科在校一年级、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德良好学生。

三、评选条件

1.“镇泰奖学金”评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予以择优评定: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受处分者不能申请);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学院三好学生以上荣誉,或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如获得省级以上的各类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2.“镇泰助学金”评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予以择优评定: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受处分者不能申请);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5)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6)无享受其他2000元及以上项目的资助;

(7)愿意承担适当的义务工作或参加公益活动。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根据奖助学金的指标数,按照各学系在校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划分;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镇泰奖助学金”相关申请材料,迟交或申请材料不齐全者按照自动放弃申请“镇泰奖助学金”处理;

3.各学系在学系党支部书记的指导下,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提出初评名单,由学系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审核;

4.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汇总材料后,会同教务部进行复审,提出奖助学金建议名单,并在全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5.学院对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的名单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助学金。

五、受助学生思想教育

1.各学系辅导员指引受资助的学生正确使用奖助学金,学会做人,学会感恩,学会回馈社会。

2.受资助学生需要:

(1)了解和关注镇泰集团的发展情况,学习其高尚的情怀,珍惜其给予的关怀和资助,不辜负企业的殷切期望,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立志报效祖国,真情回报社会。

(2)课余时间应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义务工作。

(3)向学院和企业汇报情况,撰写 “镇泰奖助学金”资助项目感恩汇报材料。每年6月份,受奖助学生自评,如实填写《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镇泰奖教助学金”测评表》。

3.资格丧失和取消

获得“镇泰奖教助学金”资助的学生,要更加努力学习、勤俭节约、诚实守信,不得挥霍浪费、不得违纪、不得有补考科目,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六、镇泰奖助学金管理

1.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督查“镇泰奖助学金”的开支、受奖和资助情况。

2.捐款开支由学院设立专项经费本进行管理。

3.学院向镇泰集团交付一份奖助学金结算表,使之了解“镇泰奖助学金”的使用情况。

七、其他

本细则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镇泰奖助学金定向捐赠三方协议书”的附件,自协议签署后自然生效。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