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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1 09:47: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教材管理工作,保障教材供应,提高教材的质量,减少教材的积压和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的选用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之一。教材的选用必须遵循思想性、先进性、科学性、适应性的原则。原则上应采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教材、上级有关部门指定教材或由本院主编的教材。

各教研室如需更换教材,必须填写选购教材申请表,详细说明对选用教材的评价,适用专业,建议使用的时间和届数。如库存仍有旧教材,要提出处理意见。申请表经教研室、所属部门签署意见,送教务科审核,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选用。教材一经选定并订购后不得更改。

二、教材的订购

1.教材的订购和供应统一由教务科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务科批准,不得自行包销教材直接售给学生,未经教务科同意购买的教材或教参,一律不办理报销手续。

2.各专业选用的教材必须提前提出计划(每年五月份报九月份用书;十月份报次年二月份用书),连同选用教材申请表,经教研室、所属部门签署意见后交教务科汇总。

3.教材订购数量,原则以一届学生人数为准。少数出版周期较长的教材可适当增加订数,但最多不超过两届学生的使用量(本院自编的教材,经申请批准后可特殊处理)。

4.订购计划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如因特殊情况而必须更改教材的,要报教务科,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变更。

三、教材(教学资料)的编写

1.教师自编教材(教学资料),或与其他院校合编教材,如要作为学生用书,必须事先征得所属部门同意,再书面报告教务科,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否则不予订购。

2.教师因教学所需编写补充教材、讲义、教学大纲、实训(验)指导、实训(验)报告等,须事先征得教研室及所属部门、教务科同意,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印刷,并在用书前两个月交付底稿,印数一般不超过两届学生的使用量。

3.实训(验)指导、实训(验)报告等教学资料如有现成发行供应的,原则上不再另行编印。

四、教学用书的管理

1.教师教学所需的教材,同一版本只能领取一次,各教研室持教学任务审批书连同领取教材申请表集中到教务科审批后到书库领取。

2.因教学需要购买教学参考书,必须填写购买教学参考书申请表,经教研室及所属部门、教务科同意,通过图书馆购买,并入图书馆台账后借出。

五、教材的发放

学生用书在开课前由教务科通知,按规定时间以班为单位统一到书库领取。每学期结算公布书款,毕业前根据开支情况多退少补。

六、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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