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
负责学校纪检、审计等工作。
机构职责
一、纪检室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在学院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重点是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3.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等信访举报;按规定开展问题线索的处置;按规定开展违纪案件的纪律审查、审理工作;对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保障党员权利。
4.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章党规和廉政教育。
5.调查分析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情况并报告工作。
6.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室
1.负责对学院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2.负责对学院的采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及国家专项投资修建项目(含自筹、捐赠基建)进行审计。
3.负责对学院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院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院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各部门需委托校外审计机构办理审计事项的委托业务进行归口管理。
7.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8.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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