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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数字财政”单位财务核算数据运营服务项目比价采购通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0 09:09:48 浏览次数: 【字体:

(供应商名称):

根据学校业务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结合学校采购的相关规定,现就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数字财政”单位财务核算数据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数字财政”单位财务核算数据运营服务

二、供应商条件:

1、认可本比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进行分包、转包或者拆分。

6供应商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响应。

三、资金预算:采购人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最高限价:¥70,000.00

   四、比价项目需求:

   1主要需求:本项目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数字财政”单位财务核算数据运营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2、服务地点: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协议签订生效起至20253月。

   4、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署后120天内完成。

  (2)中标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3)中标供应商要协助校方完成梳理业务对照关系、账套的个性化初始化服务、期初数转换服务、2024年1月至12月财务核算数据迁移的运营服务等工作,具体如下:

   ①梳理业务对照关系:根据预算单位的业务特点及省厅下发的标准数据,对会计科目和辅助核算进行梳理形成对照关系表,针对“数字财政”平台核算域中科目必选的辅助核算信息,在原单位核算系统中不存在进行补充或默认值,把整理后的会计科目和辅助核算配置到“数字财政”平台。

   ②账套的个性化初始化服务:根据预算单位的业务特点及省厅已下发的标准基础数据,进行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项的转换,形成对照转换关系,并协助完成新单位核算系统中的基础数据配置。

   ③期初数转换服务:根据预算单位提供的今年的期初数,按照对照转换关系,并协助完成单位新一年度核算系统中的期初数配置。转换后的财务数据与单位会计核算软件数据完全一致。

   ④会计历史数据的迁移运营服务(2024年1至12月):根据预算单位提供的业务单据、旧核算系统导出的凭证数据或其他数据源,按照“数字财政”的业务规范要求,转换形成新单位核算系统的凭证分录数据,并录入到新单位核算系统,记账凭证与支付业务数据进行挂接。迁移后的财务数据与单位会计核算软件数据完全一致。

   五报价方式和时间:供应商于 2024年 1011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报价资料(含报价函、报价一览表及项目服务方案的盖章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财务部公共邮箱gywzycwk@163.com,也可以将纸质报价资料(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广州卫职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A609室。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如果通知的供应商其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将取消本次比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资金预算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程序:本项目采购比价小组根椐符合本次采购比价通知书的要求且服务方案最优及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服务方案达不到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七、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必须在五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签订采购合同。

   3、合同主要条款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31日。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要严格按照采购比价通知书要求完成,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情况修改): 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中标服务商公章),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供应商完成所有数据迁移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申请服务验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且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

   注:办理付款手续时,中标服务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正式等额发票原件,并提供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中标服务商公章),方可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服务商不得以款项未到账为由延迟、取消或更改交付服务计划。

  (4)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更改本项目确定的内容、及服务要求。

  (5)项目合同在采购人所在地签定,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采购人名称: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二路80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612590

比价日期:2024年1010

 

比价采购通知书-数据迁移-挂网.doc


终审: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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